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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梁镇沙坪八组西下路的旧砖厂问题的公示

来源:下梁镇人民政府 陈小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9-26 16:00

根据《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第二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片涉柞水典型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柞秦岭办〔2021〕61号)要求,经镇政府牵头组织县资源局、县环境局等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拟申请销号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3日。

通讯地址:柞水县下梁镇人民政府

邮    编:711400

电话:0914—4351062

传真:0914—4351350

邮箱:295407112@qq.com

 

附件:下梁镇沙坪八组西下路的旧砖厂问题整改验收结果

 

下梁镇沙坪八组西下路的旧砖厂问题整改验收结果

根据《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第二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片涉柞水典型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柞秦岭办〔2021〕61号)要求,经镇政府牵头组织县资源局、县环境局等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现将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第二期秦岭生态环保警示教育片反馈:“下梁镇沙坪社区八组西下路的旧砖厂,整改不彻底,未恢复土地原貌,未清理砖石堆和建筑垃圾”。经核实该处为原徐珍学砖厂堆放场地, 废弃多年,2018年秦岭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活动中彻底拆除,位于柞水县下梁镇沙坪社区八组下西路旁,现场发现群众偷倒的部分石堆和建筑垃圾未移除,影响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乱堆乱放,该砖厂关停多年,现发现场地有石堆及建筑垃圾堆放,未恢复土地原状。

三、整治措施

移除地面所有石堆和建筑垃圾等堆放物,平整土地恢复土地原状。

四、完成情况

下梁镇接柞秦岭办发[2021]61号文件,高度重视。经镇政府办公会研究立即成立整治工作队,制定西下路旧砖厂建筑垃圾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责令业主徐珍学自行移除该场地堆放的石堆和建筑垃圾,并于7月30日前恢复土地原貌。9月3日,下梁镇政府牵头,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参与验收,现场勘察该处已恢复土地原貌,达到验收标准,予以销号。

五、巩固措施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恢复的土地纳入村集体经济监管范围,落实专人管理。



下梁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