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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林业局关于省委生态环境第五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县林业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25 21:31

现将省委生态环境第五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25日至8月29日,接受社会监督。

我县于2021年5月12日接到省委生态环境第五督察组反馈“柞水县四新村,陆里沟进沟不到一公里处,有人进行大面积开山采石,近期每晚8点到天亮进行开采,导致大量黄土下雨时被冲刷到东红公路上”信访举报问题后,交由我局牵头核查整改。

我局收到反馈问题后,分别于2021年5月13日、5月14日会同县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和下梁镇进行核查。查,未发现柞水县下梁镇四新村陆里沟有大面积开山采石现象,也未发现陆里沟与东红公路交汇处有黄土冲刷路面的痕迹,东红公路路面清洁、安全畅通。反馈地点系柞水县融方建材有限公司铁尾矿废渣综合利用弃渣场项目,目前处于停建状态,临时使用林地于2019年10月21日经商洛市林业局《关于柞水县融方建材有限公司铁尾矿废渣综合利用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商林函2019312号)批准,同意柞水县融方建材有限公司铁尾矿废渣综合利用项目临时使用柞水县下梁镇四新村集体林地0.9970公顷,没有超范围使用林地违法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现予以销号。

如对上述整改情况存在异议,请与柞水县林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914-4321591,0914-4323217

柞水县林业局

2021年825

 

文稿编辑:谢长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