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委第八轮省市联动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25日至8月29日,接受社会监督。
我县于2019年12月3日接到市委第八轮省市联动巡察组反反馈“下梁镇冷水沟玄武岩矿2019年5月修建防洪渠和道路未补办林地手续”问题后,交由我局牵头核查整改。
我局收到反馈问题后,立即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并于2019年12月7日会同县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和下梁镇进行核查。经查,反馈问题属实。2019年5月下梁镇冷水沟玄武岩矿修建防洪渠,非法占用林地0.2582公顷,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并结案。我局依企业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对被占用林地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符合林地使用条件,2020年1月16日经省林业局(陕林资许准〔2020〕40号)批准同意下梁镇冷水沟玄武岩矿资源开发加工项目使用下梁镇明星社区集体林地14.2322公顷(含非法占用林地0.2582公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
如对上述整改情况存在异议,请与县林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914-4321591,0914-4323217。
柞水县林业局
2021年8月25日
文稿编辑:谢长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