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秦岭办反馈编号2011-611026-004图斑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现将县秦岭办反馈2011-611026-004图斑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于2021年5月19日接到县秦岭办反馈“图斑编号2011-611026-004为问题图斑,石瓮子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樱桃大棚及樱桃园无用地备案、环保相关手续,无林业用地情况说明”问题后,交由我局牵头核查整改。
我局收到反馈问题后,立即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并于2021年5月20日会同下梁镇进行核查。经查,该图斑确实存在用地备案和环保相关手续不全及无林业用地情况说明等问题。随后我局会同下梁镇迅速进行整改,出具了《关于柞水县下梁镇石瓮子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樱桃种植办理设施农用地的批复》(下政发〔2020〕128号)和《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同意书》(陕林资许准〔2014〕158号)文件,完善了环境评价报告(备案号为:202161102600000007),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如对上述处理存在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914—4321207。
柞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
文稿编辑:谢长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