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示公告 >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柞水县城迎春路北侧临街餐店夜间露天烧烤煤烟污染空气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城管局 陈世健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7-08 21:35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柞水县城迎春路北侧临街餐店夜间露天烧烤、煤烟污染空气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针对反馈问题,县城管局对迎春路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梳理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包片负责。共排查迎春路餐饮摊点19家,其中有固定门店9家,占道流动摊贩10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8家,其中有2家属于店内经营,县城管局分别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要求餐饮单位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目前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自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2日。

 

通讯地址:柞水县城市管理局

邮政编码:711400

电    话:0914-4343130

传    真:0914-4343130

电子邮件:303987089@qq.com

 

 

                            柞水县城市管理

                             2021年78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