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示公告 > 

关于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量配备不足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来源: 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7-06 09:23

 

2019年省专项审计反馈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经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增加编制、配备人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拟申请市级验收销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供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8日。

通讯地址: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11400

电    话:0914-4343823

传    真:0914-4343823

电子邮件:zsgbg123@163.com


附件: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量配备不足问题整改验收结果

 

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2021年7月5日

 

 

 附件:

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量配备不足问题整改验收结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柞水县整改方案精神,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量配备不足问题进行了现场验收,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县发改局挂秦岭保护办公室牌子,发改局“三定”方案已印发(柞办字〔2019〕104号),调整县发改局(秦岭办)领导班子子成员6人,设秦岭保护股,已明确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余9名工作人员随工作任务调配,专门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增加县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编制5名、县环境监测站增加编制3名,目前8名专职管理工作人员已到位,公开遴选柞水县环境监察大队一级科员2名,解决了县域境内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经县发改局申请,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已报市委编办,申请成立了“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编制5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3人;四是经县委编办审核,明确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股室工作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环境保护规划、落实补偿机制相关政策、项目准入、考核机制、调研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发布等工作;五是联合县人社局配备9个镇(办)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共20名,其中专职15名,兼职5名,主要负责环境卫生、信息收集相关工作。联合县委编办在9个镇(办)加挂“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所”,每个镇办确定一名科级领导担任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所所长,并在经发办、公用事业服务站分别设立环境保护岗和城乡环境卫生岗,目前共有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2名,配备20人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各项环保政策开展、统计、发布信息等相关工作。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