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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督专函〔2021〕10号交办的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022号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6-03 15:03

现将商督专函〔2021〕10号交办的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022号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2021年5月12日,我县接到《商督交字〔2021〕10号交办的022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柞水县小岭镇李家砭铁矿,2018年到2020年在柞水县小岭镇菜籽沟内非法作业露天开采,破坏地表面积约200亩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问题后,交由柞水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环境局和小岭镇人民政府配合核查处理。

2021年5月13日我局派专人负责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其所反映的“柞水县小岭镇李家砭铁矿,2018年到2020年在柞水县小岭镇菜籽沟内非法作业露天开采,破坏地表面积约200亩造成严重生态破坏”问题属实。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非法占用土地46787.1平方米(70.18亩),其中:旱地5972平方米(8.96亩),采矿用地7910.5(11.86亩),林地30018.6平方米(45.02亩);其他草地2886平方米(4.34亩)。现场核查该矿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相关部门突击检查时,露天开采作业面无人员、无生产设备。企业正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随机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附近群众均反映该公司正在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如对上述处理存在异议,请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电话:18791156182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1525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