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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督专函〔2021〕61号交办的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06号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6-03 15:02

现将商督专函〔2021〕61号交办的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06号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2021年5月22日,我县接到《商督交字〔2021〕61号交办的106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柞水县小岭镇大西沟开山采石加工石子、机制砂,将废渣、废水乱排乱放,破坏生态环境。柞水县营盘镇安沟博隆公司开挖山体,削平山头建别墅”的问题后,交由我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环境局、小岭镇人民政府、营盘镇人民政府配合核查处理。

2021年5月23日,我局派专人负责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属实。一是“柞水县小岭镇大西沟开山采石”问题不属实;二是“加工石子、机制砂”问题属实;三是“废水乱排乱放”问题不属实;四是“废渣乱排乱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柞水县小岭镇大西沟开山采石加工石子、机制砂,将废渣、废水乱排乱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来信反映“几家私营公司”实为大西沟矿业公司委托的陕西融发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红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实施矿山采剥、运输、粗精矿加工等业务,企业采用露天剥离方式开采铁矿,在原有9条干选破碎线、选矿车间的基础上架设部分制砂设备,将开采过程中剥离的废石、干选尾渣、选矿后的尾矿做为原材料,加工成5-20mm的碎石及0-5mm的机制砂,所有治沙洗沙属于尾矿综合利用,不属于非法采矿行为;生产加工工艺主要为干式磁选,无废水产生;废渣堆放至田家沟尾矿库及大磨沟排渣场,焙烧及选厂无乱排乱放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当天未发现生产经营活动。随机走访周围群众,均反映该公司自2020年9月以来除了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外,一直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关于群众反映“柞水县营盘镇安沟博隆公司开挖山体,削平山头建别墅”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于重复信访问题。该建设项目为营盘镇实施的安沟新村村民安置点,项目建设主体为营盘镇人民政府,承建单位为陕西荣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于2018年6月动工,已建设村民安置房211套,总建筑面积59500平方米。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和给排水、排污、硬化、绿化、亮化、消防、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建设中对柞水县营盘镇营镇社区四组集体林地3.4128公顷(51.192亩)进行了剥离、平整,作为安沟新村村民安置点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已经陕西省林业厅审核同意,陕林资许准字〔2018〕182号)。

如对上述处理存在异议,请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电话:18791156182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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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