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广场及周边停车场项目(新城广场)已由柞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柞行审许发[2021]5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柞水县下梁镇。
2.2工程规模:新建新城广场,项目用地面积24174平方米,绿化率30%,建设281个小车停车位,停车位(充电)10个。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新城广场及周边停车场项目(新城广场)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2.4项目总投资额:2753.1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约110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
一标段:新城广场土建施工;二标段:新城广场绿化工程;标段类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二标段: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理记不良记录及以上处理决定或项目经理受处理记不良记录及以上的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标段)。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柞水县人民政府网》、《三秦都市报》等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报名时间
2021年 05 月 19 日00时00 分至2021年 05 月 24 日00 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购买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持网上投标确认单、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信息复印件等材料于2021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至2021年 05 月 24 日 17 时,到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报名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00 分,地点商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914-4321405
地 址:商洛市柞水县临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达涛、孟小君
电 话:029-88228899转654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