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自然资告字(2021)11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柞水秦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赤水沟建筑用辉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贝瑞纳米钡业有限公司柞水县火石沟石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柞水县宏财工贸有限公司丰北河小石板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柞水县龙岩建材有限公司下梁镇四新村吉山沟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7日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