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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柞水县供电分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0-01 18:11

为了更好地开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供电企业有关信息,根据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西北监能稽查〔201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企业基本情况

2、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3、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7、供电企业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

8、“三零”服务情况

9、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柞水电视台、柞水手机台、柞水在线微信公众号、营业厅LED屏及宣传资料、上墙资料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公开时限

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的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及更新维护。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企业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柞水县供电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柞水县城临河路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914)4321226

信函地址:陕西省柞水县乾佑镇柞水县供电分公司办公室

(二)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以下不予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申请获取: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需采用书面形式。书面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公开内容的用途。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企业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企业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本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我单位未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12398投诉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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