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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通告

来源:县烟草局 县烟草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14 09:23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停业期满未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现通告期已满一个月,通告期间仍未来我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本局决定(收回)注销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期满视为收回。

序号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零售许可证号

企业(字号)

名称

经营地址

(收回)注销

理由

(收回)注销

日期

备注

1

党保章

611026100168

党保章食杂店

柞水县小岭镇常湾村一组

业期满未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2020911

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

 


 

柞水县烟草专卖局

2020911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