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示公告 > 

柞水县赤水沟混合岩矿(扩大区)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10 1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商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柞水县赤水沟混合岩矿(扩大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柞水县临河路10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及地址

名  称: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  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柞水县赤水沟混合岩矿(扩大区)采矿权(竞买编号2020-1),本次拟出让的范围为以下坐标:

拐点号

2000大地坐标系

X

Y

1

3723156.1241

36605489.6205

2

3723117.1207

36606074.3013

3

3723048.0707

36606068.7722

4

3722810.5182

36605856.6617

5

3722833.5785

36605746.9323

6

3722808.3714

36605714.7561

7

3722830.9672

36605658.6203

8

3722755.6975

36605606.4397

9

3722812.1763

36605488.5186

10

3722940.8652

36605442.2364

开采标高:1082.67-806.51米


扣除原采矿许可证范围

1

3722845.4270

36605746.9323

2

3722860.4389

36605919.5320

3

3722986.3589

36605915.8719

4

3722981.3498

36605742.9908

开采标高:850-820米

备注:挂牌出让范围和原采矿证范围对照图见矿区简介附图

出让采矿权位置:柞水县下梁镇赤水沟;矿区面积:0.1516平方公里;开采矿种:建筑用辉绿岩矿;开采标高:1082.67米-806.51米;资源储量:1143.04万立方米(3143。35万吨);生产规模:200万吨/年,出让年限:15.7年(不含基建期)。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二)涉外资本或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规定;

(三)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五、公告、申请竞买及挂牌时间

(一)公告、申请竞买时间:申请人应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30日登录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公休日、节假日,网上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竞买申请人可以申请竞买),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16时整(竞买保证金应在2020年9月30日16时前到账)。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挂牌时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 10月15日10时止(公休日、节假日,网上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竞买申请人可以正常报价)。

六、挂牌出让方式、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出让方式:采取无底价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高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仟零柒拾捌万元整(¥30780000.00元);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叁拾壹万元(¥310000.00元)或叁拾壹万元的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元)。

七、网上出让文件获取

(一)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61.134.50.95)查询、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二)申请人首次参加竞买,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详见《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的权利,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品位、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二)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三)矿业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区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市政府关于《柞水县赤水沟混合岩矿等3家采矿权登记手续办理的批复》(商政函[2020]13号)文件要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柞水县赤水沟混合岩矿(扩大区)采矿权,属原采矿权扩大范围挂牌出让,非净矿出让;竞得人不得单独办理采矿许可证,须与原采矿权人整合后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二)本次挂牌出让柞水县赤水沟混合岩矿扩大区范围,不包含已设立采矿许可证范围。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需承担原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人民币30259.38万元(原采矿权价值、机器设备、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支出的费用)。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必须在竞得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原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人民币30259.38万元(竞买者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原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完全认可)。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竞得人需一次性全部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不接受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需实施资源整合的,必须在资源整合到位后,持《成交确认书》及《资源整合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柞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方可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如在规定时间内,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未能按期缴纳新设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及采矿权收益金,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采矿权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上缴地方财政),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宗采矿权,并依法重新进行处置。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竞得人需承担交易服务费4万元整。

(七)对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的,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柞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程序有异议的,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提出。

(八)有关事宜详见《柞水县赤水沟混合岩矿(扩大区)采矿权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如有变更,以变更文件为准。

(九)咨询电话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4- 4321121    联系人:程先生

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914-2338653     联系人:王女士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2020年99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