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厅《关于做好过期矿业权许可证清理及延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矿发〔2020〕43号)和市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过期探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商自然资发〔2020〕134号)精神,经2020年7月13日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议:对陕西省柞水县九间房一带铜矿详查等2家过期探矿权建议注销;对陕西省柞水县金盆梁金多金属矿详查等9家过期探矿权建议保留(具体名单见附件)。请以上11家矿业权人在3个月内到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探矿权审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建议上级部门注销其探矿许可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矿业权人自行承担。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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