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就业见习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就业能力,全力破解各复工复产企业用工难问题,实现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双向互通,经县域内各用人单位申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及岗位资料进行考察和审核,我局研究决定,同意柞水县金色摇篮幼儿园等48家单位为2020年就业见习单位。现将2020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1、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2019年毕业的未就业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16-24岁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除外。
就业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就业见习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见习单位对接。见习单位同意接收后,每月5日前到县人才中心办理新增见习人员登记和意外伤害保险购买。
见习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
见习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每人每月25元,由见习单位先行购买,后由人才中心补贴。由于见习生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团体保险,保险期限为6个月起。报名后未参加见习的保险费不退,中途终止见习的,保险费按实际见习月份予以补贴,保险费由见习单位承担。
五、就业见习在岗情况检查方式
1、人才中心每月月底电话抽查一次,核实见习是否在岗。
2、人才中心每两个月到见习单位核查见习生考勤签到册、请销假手续是否完备并与见习生面对面核实在岗情况。
3、见习生每月1-5日向人才中心提交上月考勤表。
六、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政府每月提供1200元的生活补贴,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可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适当自行提高生活补助。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在50%以上的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提前结束见习的人员,其见习补贴按实际见习时间核发。当月见习考勤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发放补贴,超过10个工作日不足15个工作日的,发放50%补贴。
七、见习补贴发放程序
政府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由见习单位按月根据考勤情况先行发放,并留存银行发放凭证。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向人才中心提供见习人员名单,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及银行发放凭证,经审核合格后,统一将见习补贴拨付至见习单位。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