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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通告

来源:县烟草局 县烟草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7-10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停业期间未到我局办理相关停业(或歇业)手续。现通告期已满一个月,通告期间仍未来我局办理停业手续,本局决定注销(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予以通告。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的,自本通告之日起(1个月)期满视为收回。


序号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零售许可证号

企业(字号)

名称

经营地址

(收回)注销

理由

(收回)注销

日期

备注

1

黄让杰

611026100455

鸿发商店

柞水县凤凰镇凤镇街村三组

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

202078

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

 

 

柞水县烟草专卖局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