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商洛市人民政府或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4321040 传真:0914-4322285
邮箱:zsxzspg@163.com
通讯地址: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二楼环评与生态管理股
邮编:7114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链接 |
1 | 关于柞水县下梁镇胜利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0〕14号 | 2020年6月28日 | 柞环批复〔2020〕14号关于柞水县下梁镇胜利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 | 关于年产60万吨非金属矿加工及尾矿综合 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0〕15号 | 2020年6月28日 | 柞环批复〔2020〕15号关于年产60万吨非金属矿加工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3 | 关于柞水县营盘镇安沟口至安沟五组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0〕16号 | 2020年6月28日 | 柞环批复〔2020〕16号关于柞水县营盘镇安沟口至安沟五组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