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人社发[2020]1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就业举措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经过审核我县共有11家企业符合条件,按照政策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与县社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14-4321105。
附:商洛市柞水县稳岗返还汇总表
柞水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