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办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三为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编情况,经研究,县政府办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进行。
二、遴选范围及名额
从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中省市驻柞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为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县电子政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5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履职条件,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品格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2月2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2月2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岗)位。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政务人员工作公告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nzs.gov.cn/)发布。
(二)报名
1.时间:2020年1月16 日至2020年2月 2日18时。
2.地点:柞水县政府办组织人事股(党政机关大院1号楼四楼,联系人:刘康 党梁 联系电话4321353 4321643)。
3.方式:个人自愿或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
4.所需资料:
(1)《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登录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nzs.gov.cn/)下载并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含电子版)。
(3)公务员或参管人员身份证明,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招聘文件(其中201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必须提供相关招聘文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政府办组织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说明理由。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的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由县政府办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视具体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选调人数。笔试试题为综合类试题,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题由县政府办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3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选调名额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占比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政策执行。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面谈,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及计划进选数,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
(八)试用及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不接转行政及工资关系。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将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政府办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整个选调过程接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监督。同时,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参加本次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及考生应遵守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安排。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6日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