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政府、县林业站:
根据柞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年中调整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及退耕还林纳入公益林生态补偿项目资金下达你们,请根椐整合后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好项目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资金200万元、“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退耕还林纳入公益林生态补偿项目资金25.26万元。整合用于小岭镇金米村,下梁镇金盆村、胜利村、老庵寺村,曹坪镇沙岭村、发展水杂果釆摘园建设780亩、生产道路1300米、养肉牛140头、天麻种植100亩、猪苓种植100亩及宿根花卉繁育60亩。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柞水县产业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通过镇办财政,依照与村、贫困户签订带贫联结协议,通过村、镇领导审核签字支付。严禁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各镇办要严格按照陕脱贫办函〔2017〕55号,《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工作导引》规定,监督项目所在村与扶持企业,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加强项目监管验收,按进度支付资金,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发生。
四、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坚决杜绝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各项目建设单位向林业局递交请验报告,林业局将邀请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柞水县2019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三化一片林”建设、退耕还林纳入公益林生态补偿项目资金计划表.xls
柞水县林业局 柞水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6日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