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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及退耕还林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1-22 14:37

有关镇(办)政府、县林业站、县林特产品产业发展中心:

根据柞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年中调整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将2019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和退耕还林纳入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达你们,请根椐整合后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好项目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19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77.08万元、退耕还林纳入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9.52万元。用于小岭镇金米村发展花卉产业50亩,杏坪镇联丰村水杂果准标化管理200亩,下梁镇老庵寺村、西川村茶叶示范基地建设300亩,营盘镇龙潭村,乾佑街办车家河村,下梁镇金盆村、四新村,杏坪镇柴庄社区、晨光村,曹坪镇荫沟村、东沟村、沙岭村、中庙村、马房湾村核桃标准化管理3500亩,凤凰镇皂河村发展林下养鸡3万只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柞水县产业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通过报账及镇办财政,依照与村、贫困户签订带贫联结协议,通过村支书、村主任、包村领导、镇分管领导、镇长审核签字支付。严禁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各镇办要严格按照陕脱贫办函〔2017〕55号,《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工作导引》规定,监督项目所在村与扶持企业,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加强项目监管验收,按进度支付资金,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发生。

四、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坚决杜绝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各项目建设单位向林业局递交请验报告,林业局将邀请财政局、扶贫局于12月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柞水县2019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及退耕还林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计划表.xls


 


 

柞水县林业局               柞水县财政局

                                 2019年9月28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