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示公告 > 

关于下达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县林业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1-22 09:54

县退耕办:

根据商洛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关于下达商洛市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的通知》(商发改发〔2019〕303号)及商洛市发改委、林业局《关于下达商洛市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商发改发〔2019〕304号)精神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年度建设任务与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本次下达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任务1.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用于我县2019年度退耕还林营造林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每亩种苗造林补助费400元,由你办集中用于造林及种苗费支出。你办支出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各项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退耕还林建设资金。

二、严格项目实施。2019年度退耕还林范围要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具体根据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安排退耕还林任务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强推强退,不限定还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选择适宜树种,要确保退耕农民生计不受影响,要集中向有退耕还林任务需求的贫困村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倾斜,切实加强贫困地区生态脱贫步伐。从退耕还林总体目标出发,合理安排好退耕还林工程投资计划,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并将计划执行情况报上级发改、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项目监管。要加强工程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组织好种苗供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实施,保证工程质量,扎实细致做好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强化项目建设调度。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稽查监管体系。要严格做好项目数据审核工作,从8月起每月5日前将本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报送省发改委;12月15日前,对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地方投资到位、项目建设进展、年度实施总体评价等情况。

五、做好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证建设质量,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附件:柞水县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柞水县发展改革局           柞水县林业局          

2019年9月2日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