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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荣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3-31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潘德荣

  

    (一)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亲自动员部署。

  (四)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五)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六)带头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化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整治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着力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七)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领导和支持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九)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所队,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