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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履职承诺书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3-31

为认真履行好县人民政府工作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推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做出如下承诺:

 1.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和部署;执行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2.坚持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务实高效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建设“三个”柞水。

 3.制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举措,全面有效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4.规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审定编制,依法任免、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5.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公开政务工作进展情况,增加政务工作透明度。

 6.县政府决策前,根据需要,充分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及时向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按时向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汇报办理工作。

7.以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塑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形象。

8.加大县政府党组建设力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凝聚集体智慧打造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开拓创新的一流团队。

9.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接待来信、来电、来访以及各项为民、为商服务事宜,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一时难以办结的,由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解释说明工作,确保群众或服务对象满意。

10.坚持礼貌待人、文明办事、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11.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绩效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勤政,做到不推不让,不绕不躲,直面问题。凡涉及县内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12.建立和完善履职承诺行为的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投诉人;对履职不到位,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被他人举报的或被上级部门发现到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本承诺公开接受全县广大群众、党员、职工及上级的监督。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