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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凤凰镇博隆小区有关问题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来源: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7-03

柞政函〔202081 

 

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群众反映凤凰镇博隆小区有关问题

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局:

6月7日,我县收到市委主要领导对凤凰镇群众反映“柞水县凤凰镇博隆小区移民搬迁小区搬迁户补贴款被克扣侵吞、乱收水电费、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批示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结果。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闫亚军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袁鹏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住建局、移民办、环境局和凤凰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于6月10日深入凤凰镇博隆小区,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研究制定解决措施。现将调查处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反映人基本情况。姜孝林,男,汉族,1966104日出生,大专文化程度,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身份证号码:61252719******0430,户籍所在地柞水县凤凰镇凤街社区。2001年9月至2004年5月在柞水县凤凰镇凤街村任党支部书记;2004年5月至2004年12月停职;2004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凤凰镇凤街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2012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凤凰镇凤街社区主任;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凤凰镇凤街社区党支部书记。2019年4月19日,姜孝林因存在违规发放误工补贴、挪用集体资金、公款私存问题被党纪立案审查。2019年12月4日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基本情况。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位于柞水县凤凰镇凤街社区二组,总占地面积13亩,为2012年度陕南移民搬迁统规统建集中安置点。2012年2月24日,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博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凤凰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建设协议书》,由博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垫资,凤凰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对象审定和资金兑付,县扶贫局负责基础设施小配套项目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2600万元,计划建设七栋七层砖混结构房屋共217套(其中173套用于移民搬迁户安置),并配套建设水、电、路、排污、绿化、硬化、亮化等项目。实际建成房屋六栋七层共189套(其中门面房15间,单元房174套)。

二、搬迁户补贴款兑付情况

2012年10月9日,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户均4.5万元下达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100户建房补助资金448.12万元(柞移组办发〔2012〕36号),2015年2月12日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户均4.5万元下达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73户建房补助资金328.5万元(柞移办发〔2015〕19号文件)。

2013年,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户均1万元标准,批复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预算资金217万元(柞移组办发〔2013〕8号),此后,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陕西中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对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道路硬化、排污、挡墙、围墙花坛、给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工作进行施工建设。工程决算资金为164.21万元,此笔款项由县移民办直接兑付至施工企业账户。因此,群众反映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每户补贴6万元,实际到账4.5万元,另有1.5万元不知去向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水电费征收情况

1.关于博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凤凰镇博隆小区搬迁户每户收取2000元水电入户费的问题。经查,根据2012年2月24日,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博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凤凰镇人民政府三方签订的《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建设协议书》第六项第5条“向水、电、视、讯等单位交付的初装费由搬迁户自行承担”和凤凰镇陕南移民搬迁办公室与各搬迁户签订的《凤凰博隆移民小区移民搬迁安置合同》第二项第2条“强弱电和自来水的计量仪表及附件、上户费、入网费、安装费均由搬迁户自行负责”的有关协议,博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其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赵玉宝,在凤凰镇博隆移民小区搬迁户领取房屋钥匙时,向各搬迁户每户收取2000元费用,用于凤凰博隆移民小区水电安装、入户等费用支出,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2.关于凤镇供水站向凤凰镇博隆小区搬迁户每户收取800余元重新安装水表款的问题。经查,2020年3月1日,县村镇供水公司凤镇供水站与凤凰镇凤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更换安装智能卡水表的通知》,自2020年3月9日起,计划历时4个月,对凤镇街社区各住户和单位的机械水表进行更换,安装智能卡水表,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收取。3月9日至3月31日县村镇供水公司凤镇供水站对凤镇博隆小区164户搬迁户予以改造,插卡水表每块费用460元,表前后阀、弯头、管材、表箱等费用共计800元不等(根据实际使用材料核算)。目前,凤镇博隆小区8户搬迁户交纳了此笔费用,县村镇供水公司凤镇供水站与其签订了《柞水县村镇供水公司供用水合同》及《冷水水表轮换协议》。因此,凤镇供水站向凤凰镇博隆小区搬迁户每户收取800余元重新安装水表款的情况属实,此笔费用属于更换水表的正常费用,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四、小区污水管网建设情况

经查,由于历史原因凤凰镇博隆小区污水管网铺设不到位,造成部分污水回流,影响了周围群众的居住环境。我县已筹措资金,安排县住建局负责对该小区污水管网进行整修和新化粪池建设,拟建设污水截渗池5座,D400污水主管道960米,入户支管道430米,微动力污水处理站一座,工程投资199万元。该工程于6月27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路面破除和部分管沟开挖,正在实施污水截渗池建设,预计7月底前可建成投用。

下一步,我县将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的基础上,组织干部加大对凤凰镇博隆小区群众的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结合“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查找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为民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7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