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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柞水县铁腕治霾2017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7-18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构:

《柞水县铁腕治霾2017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9  


柞水县铁腕治霾2017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治理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7〕13号)《商洛市铁腕治霾2017年低速及载货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商政公发〔2017〕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强化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含所有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中重型载货汽车和牵引车)排放污染源控,依法精准治理,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度。摸清全县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底数上报县政府确定具体淘汰更新时间。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淘汰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车辆注销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二)加强城区禁限行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在进入城区路口设立环保、公安联合检查点,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特别是专项整治及车型的检查管理,原则上禁止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进入城市主要建成区。要完善限行、禁行标志,对于关系民生确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上述车辆,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后,由县级公安交管部门实行通行证管理,限时间、限路线管理从2017年11月1日起,除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通行证车辆外,其他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严禁进入禁行区内。(责任单位:环保局、交警大队)

(三)加强对渣土车的管理。对渣土车超载超限、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偷倒渣土等违法行为,要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错时、定点、流动、夜间执法等多种形式,实行24小时多方位执法管理,对违法违规车辆,依法依规予以扣押,按照上处罚,做到严管重罚,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交警大队)

(四)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在市工信局的指导下制定我县新能源汽车替代计划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城市物流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和普及。(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要发布公告,明确禁、限行的车辆类型(包含所有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中重型载货汽车和牵引车)和禁、限行区域。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制定管制、分流方案,并做好提示告知。

(二)强化科技应用。县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2017年8月1日前,在禁限行管制区域的各道路路口增设公安交通管理监控卡口,充分利用公安交管部门稽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查处管制区域内违规通行车辆。

(三)加快体系建设。环保局要加快机动车污染排放体系建设建立机动车污染排放执法防控监控平台与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检测系统,利用现有道路监控系统建立路面污染排放实时监测点,由公安部门配合,实现公安、环保数据实时交互及排污源头防控监管,为科学精准管理重点车辆及路段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