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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柞水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6-30

各镇人民政府, 乾佑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28 

柞水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林函2017162号)商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商办发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紧紧围绕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陕南山地森林化要求,坚持森林、水源、宜居创建主题,突出森林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共融,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形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建设省级森林城市,为实现产业绿色化、城镇景区化、田园景观化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总体目标

以提高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资源总量为突破口,以“两岸三道四区”重点区域绿化、城市周边绿化、城市街道水域绿化、镇(办)村(社区)绿化、道路河流绿化、农田林网绿化、机关(单位)学校绿化为重点,科学规划、创新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确保2017年底前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命名。

(一)加强森林城市网络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3%,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省级标准,河流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7%,主要(公路、铁路)绿化率达到91%,村庄绿覆盖率达7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平方米以上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31%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4%,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加强森林城市健康建设。一是辖区内无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捕猎和采挖等林业违法重大案件;二是改善保护森林城市土壤和湿地环境;三是形成科学的抚育管理方式。

(三)加强城市生态文化建设。一是在广场、小区设置科普知识宣传专栏;二是每年办科普活动5次以上;三是确定县树、县花并在绿化中广泛使用;四是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加强城市森林管理建设。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措施有力;二是林业、绿化的相关管理制度配套到位;三是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政府审议,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四是将创森纳入政府部门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五是开展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检测;六是森林城市资源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全,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工作任务

(一)实施中心城区绿化工程。按照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拆围扩绿、配套添绿的要求,对城区主干道两侧统一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形成园林绿化景观大道按半径500米的标准在城区控规建设一批小型公园、游园等休闲绿地和核心林地,营造一批城市“绿岛”同时加快乾佑河两岸绿化风光带绿化美化提质,打造城市生态走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

(二)实施城镇绿化突破工程。以营盘、乾佑、下梁镇为重点, 组织各镇办编制绿化规划和实施方案,对相对滞后的城镇、村庄进行绿化利用镇办街道、水系和周围的自然条件植树造林建设环城生态屏障,打造城市“绿肺”。每个镇办建设、改造1-2个公园或广场绿地。通过全面改造低效林、残次林,消灭荒山迹地,开展工程造林,创建3个县绿化示范镇(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镇办)  

(三)实施村庄绿化推进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村庄绿化达标、示范活动大力实施“三边”造林、身边增绿工程,推进造林绿化进村入户。加大整体推进力度,利用沟渠、河流、道路和其它自然条件,搞好村庄道路绿化、游园建设和房前屋后、宅基空地植树。到2017通过村庄绿化工程新造林1000打造一批绿色村庄农户庭院,四旁植树绿化率达到95%以上,村均栽植各类林木3000株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配合单位:各镇办)。 

  (四)实施绿色通道完善工程。巩固包茂高速、西康铁路、S102省道、S307省道等骨干道路和三大流域河流绿化,加强沿线城镇、村庄和可视范围内山地绿化确保用地范围内绿化全面达标搞好乡村道路、河沟沿线绿化,引导沿线承包户拓展林带,重点解决道路、河道两侧林带宽度不足、缺株断带的问题,到2017,全县形成绿色通道网络(责任单位:县公路段,配合单位:各镇办)    

(五)实施庭院小区美化工程。围绕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开展绿化达标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活动。促进新建单位、居住区按照国家标准,严格实施绿化与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确保绿地率30%以上各镇、工业园区要对辖区内的老居住区和有庭院的单位进行绿化情况排查,绿化未达标的结合综合整治和老小区改造等,实施见缝插绿,破墙透绿,立体绿化。到2017,城区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率42%以上(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教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局、城管局、环保局乾佑街道办) 

(六)实施森林文化建设工程。加快秦楚古道、高端民俗、终南山寨等森林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活动。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责任单位:县文广局,配合单位:县旅游局、住建局、林业局、各镇办)

(七)实施林业修复重点工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持续推进退耕还林、天保、重点防护林建设及退化林修复工程,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平衡自然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镇办)

(八)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按照当年见绿、两年提高、三年见效的总体要求,以乾佑河、社川河、金钱河三大河流两岸,包茂高速、S102省道、S307省道、色杏路沿线县城周围、主要集镇、景区周围等为重点,全面做好两岸三线四区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推进镇周风景林地、公园、游园、街旁、广场、单位绿地等公共绿地和道路、山体、河流等生态防护绿地建设,扎实开展“四旁”绿化和庭院绿化(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局、林业局、牛背梁管委会、溶洞管理处,配合单位:各镇办)。

(九)实施“百里绿色长廊鲜花之城工程按照改善生态、做精城市、做特城镇、做美村庄的总体要求,重点突破、全面绿化的原则,分期实施好以县城为中心,以S102省道、包茂高速为主轴,北起营盘镇盘山庄,南至下梁镇石瓮社区古道岭的乾佑河百里绿色长廊及鲜花之城绿化工程通过实施造林、栽花、种草工程促进乔、灌、草合理搭配,打造出乾佑河流域两季有果、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全新形象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兼顾,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注入新的活力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国土局、民政局、环保局营盘、乾佑街道办、下梁镇

(十)实施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及湿地资源,通过丰富城市绿化树种,培育推广乡土树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健全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保护小区、种质资源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网络。加强森林火灾、森林有害生物防控,严格依法治林,严厉打击林业“五乱”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镇办

、创建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7年510日-5月15日

对照陕西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林函〔2017〕162号)和商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商办发〔2017〕7号)要求,积极做好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调查摸底等基础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16日-520日

1.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创建经费。

2.召开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全县加快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创建方案

3.按照创建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快推进创建工作。

 4.通过县电视台、电台、网络和报纸等媒体,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21日-6月22日

1.编制总体规划。根据省级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聘请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柞水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2.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依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着力增加绿化总量,提高绿化质量,提升森林覆盖率,确保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绿化率、绿地率、林木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等指标全面达标。

3.做好组织协调。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4.加强督促检查。对各责任单位工作的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促,并及时通报督促结果。

(四)申请验查阶段(2017年6月23日-6月30日) 

1.对照创建标准和目标开展自查验收。  

2.申请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7月-20179) 

根据市上检查验收反馈情况及时做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我县森林城市建设水平

    (六)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9月底

    对照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标准,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省厅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主管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财政林业、农业、住建、交通、环保、国土、水、旅游、民政、文广、城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选调精干人员,按职责分工抓好创森任务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用于森林城市建设住建、交通、公路、农业、扶贫、水、林业、民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整合各涉农资金加大创建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与城镇发展、产业及园区建设、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本着“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推进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入绿化造林实现城乡建设与绿化工作同步。

(三)科技创新,示范带动。加强县、镇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造林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运用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的科技协作,组织好工程的重点科技攻关,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过程。积极争取科技示范扶持项目,加快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村、示范园、示范户建设鼓励科技研究和开发机构,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研究。继续坚持“领导抓点、部门帮扶”等成功做法,带动全民植树深入开展。

(四)强化监管,依法治林。加强城市绿化管控,优先安排城市森林建设用地,健全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施工验收制度,实现绿化全程跟踪监察。加强林地林木管理,强化林地征占用监管,严格执行采伐限额,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控,落实重大疫情防控责任,严防有害生物传入和蔓延。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等方式加大环境法规、环境道德和生态建设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创森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活动,引导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创森活动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创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定期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创建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从严问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七)完善资料健全档案。要注重创建工作痕迹管理,落实专人做好创建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全面、准确的反映创建工作过程和实际效果,建立规范完善的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资料,确保“软件”不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