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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5-26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柞水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成果,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按照《2017年商洛市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商处非办函〔2017〕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全面掌握当前我县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消除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督促各镇、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强化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能力,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二、排查范围

(一)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学校等组织。

(二)非法集资新手法。要密切关注非法集资新手法,对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深入排查,准确定性,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

(三)重点区域。加强对城区、中心集镇、工业集中区等重点人群聚集区和网站论坛、微信群、QQ群等重点网络平台的排查力度;对涉案群众持续上访、问题尚未解决且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非法集资案发地进行重点排查统计。

三、排查方式

各镇办、各部门可依法尝试社会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现场检查、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排查、约谈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动公众监督、聘请会计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协助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全面排查。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县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部署、指导、汇总本行业(系统)的风险排查工作,各镇办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导、整理汇总本辖区内的风险排查工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负责做好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指导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县处非办(县政府办):负责指导、协调、部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县发改局(县粮食局):负责粮食领域(含粮食存储、销售和兑换、服务等环节),特别是以“粮食银行”名义向售粮农户和其他社会人员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

县科教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含相关教育机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民间组织(含互助合作团体、养老机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中介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含电子商务、拍卖、典当,旧货流通、非融资租赁等)、互联网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并督促引导各通信运营商做好排查期间相关宣传公益短信的发送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等企业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以及案件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全县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柞水所设分支机构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对发布非法集资广告活动进行查处。

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小岭工业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园区中小企业非法集资活动风险宣传及排查。

各镇政府、乾佑街道办:负责辖区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案件受理登记、调查取证、立案侦查、宣传教育、社会稳定等工作。清理排查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挂钩。

五、工作步骤

本次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从5月16日起至7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16日—5月18日)。认真总结近年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分析研判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形势,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确保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有序开展。

(二)自查排查阶段(5月19日至6月20日)。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工作,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县处非办(县政府办)。

(三)督查处置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镇办和本行业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镇和部门分类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四)总结汇总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督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整理,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上报县处非办(县政府办),县处非办汇总整理后按照要求上报市处非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开展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镇办、各部门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排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处置。要准确把握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把握住关键行业和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排查。对群众举报的有关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对新发案件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力争把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集中排查的有利时机,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问题。

(三)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各镇办、各部门在风险排查工作中要加强沟通联系,对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非法集资排查要相互沟通、互通信息,确保全面掌握详情和动态情况。要准确统计排查结果,严格实施零周报制度,每周五将排查情况报县处非办(县政府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积极应对,迅速报告。同时,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政府办的日常联系,健全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传递畅通。联系电话:4323718,传真:4343143,邮箱:396920190@qq.com。


附件:1.柞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清查汇总表

      2.柞水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统计表

      3.柞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清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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