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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10-17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


柞水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确保可持续性为重点,通过信息对比、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目标任务
  依托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建立完善的全县户籍人口及外来常住人口社保信息数据库,推进参保信息运用,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员流动精细化管理和动态管理提供基础平台,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发挥基础性作用。
  1.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国、省、市、县、镇(办)、社区的互联互通和实时更新。
  2.落实社保衔接转续政策。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全面执行中、省、市相关规定,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社保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3.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服务方式以覆盖单位为重点向覆盖全民为重点转变,加强政策宣传,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跨业务、跨镇办、跨部门共享。
  三、登记范围和登记方法
  (一)登记范围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我县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二)登记方法
  1.数据整合。整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清理重复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现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信息缺失、错误的人员纳入入户调查范围。
  2.数据比对。以整合后的参保信息、数据为基础,与公安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分类整理,形成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根据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的户籍地、常住地进行区域分类,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3.入户调查。组织镇办及村(社区)基层服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在采集、核实相关信息并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后,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4.动态管理。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实行动态维护,确保数据库信息实时准确。
  四、阶段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0月10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信息对比阶段(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在人社、卫计等部门参保信息整合的基础上,与公安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进行比对,确定入户调查人员信息。
  (三)业务培训阶段(2016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制定业务培训方案,组织镇办、社区、村组等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和入户调查培训。
  (四)入户调查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全面启动入户调查,2017年1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以及信息录入、核对工作。
  (五)统计分析阶段(2017年2月1日至4月30日)。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查漏补缺,完善信息。对纳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未参保人员情况和原因,形成书面报告。
  (六)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全民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局、市监局、社保局、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镇(办)、各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二)加强技术支撑。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比对平台建设和镇(办)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落实经费、人员和办公场所,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紧抓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和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等政策机遇,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同时,要探索推行网上经办、自助服务、手机查询提示等新型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
  (三)加强部门协作。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动态维护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全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衔接顺畅、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卫计局要提供新农合参保人员情况,并协助县人社局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比对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利用人口信息核查服务系统,做好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的调用和核查比对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相关信息;县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人补助人员的相关信息;县市监局负责提供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息;县财政局要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经费保障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上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办)、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将工作进展情况在柞水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并视情况采取下发督办通知、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县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任务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县整体工作推进的镇(办)和单位,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