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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县电子政务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4-20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全县各镇各部门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传播方式变革,运用互联网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提升治理能力,使政府网站成为传播柞水的媒介、信息公开的平台、为民服务的窗口、政民互动的桥梁,为促进柞水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但部分政府网站也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回应不及时、安全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及省、市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县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充分反映重要会议、活动和决策内容,解读重大政策,使公众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

——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坚持执政为民,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公开透明,加强互动。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开展交流互动,倾听公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使县政府门户网站成为公众获取全县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适应公众需求,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协调机制,创新表现形式,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协同联动,打造弘扬柞水发展正能量的综合政府门户网站集群。 

二、充实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内容

(三)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各镇、各部门要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第一时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各级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根据各镇各部门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力度,凡需要面向社会公示公开的行政许可、惠民政策、通告公告、资金物资分配、招标采购、评优评奖均应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发布,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健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对本镇、本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四)重视强化政策解读。县政府研究制定有关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上级政策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五)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各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六)广泛开展互动交流。县政府重点工作决策、目标任务出台前,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了解民情,回答问题,宣讲政策。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交由相关部门办理采纳,并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一时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三、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传播能力 

(七)拓宽网站传播渠道。通过开展技术优化、增强内容吸引力,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在搜索引擎中的收录比例和搜索效果。县政府门户网站要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八)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动态要及时向县政府网站报送文字、图片资料,面向公众公开举办重要活动、新闻发布、经贸洽谈、旅游推广等活动时,县政府门户网站要积极参与,做好内容传播,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集群效应。中、省、市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县政府门户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

(九)注重与新闻媒体协作。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协同,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每日播出新闻稿件、视频,要在内容审定后播出的同时发送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播出发布。各级党报、党刊、政府门户网站刊发柞水有关稿件,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转载,丰富网站内容。

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十)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健全由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各镇、各部门参加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保障机制,统筹落实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及时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分解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任务。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或在对应栏目发布信息,并确定一位负责人负责协调,每周定期研究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报送信息。同时建立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各镇、各部门在430日前将本镇本部门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负责人、信息员、联络员名单报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十一)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各镇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放大亮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按照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随时编辑、上网。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二)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县政府门户网站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各镇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和专栏建设工作。财政、民政、住建、安监、环保、药监、发改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部门,要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实时将有关工作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

(十三)推进集约化建设。按照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及网站设计等标准规范和县级政府网站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统一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结构布局,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由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数据平台,各镇办、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统一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专题栏目、频道等。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根据各镇各部门提供信息内容,承担编辑集成、信息发布、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工作。各镇各部门已建成的网站年底前迁移或归并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

(十四)加强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各镇、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高素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管理队伍,保障本镇、本部门信息发布健康运行、不断发展。县财政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县政府门户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的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十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督查室、电子政务中心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保障管理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每年评选优秀信息员,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内容发布好的,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对于不主动及时上报信息内容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完善专业机构、公众调查相结合的社会评价机制,向社会公开评价过程和结果。

(十六)加强业务培训。县人社、教育等部门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政府系统干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每年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或制定政府信息发布指南等形式,对各镇各部门的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络员、信息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系统办网和管网水平。

(十七)强化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网络对病毒入侵、网络攻击、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县电子政务中心每月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安全测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镇各部门已建成网站具体归并、迁移和专栏设置意见在530日前书面报县电子政务中心(联系人:徐廷元;联系电话:4343686)。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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