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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3-1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单位:

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是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的重要手段,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各类应急预案,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个领域,在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践中,仍暴露出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应对措施不具体、处置流程不科学、资源配置不合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诸多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严格把握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指南。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发生发展规律,总结汲取应对和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严格按照以下基本原则组织修订。

一是预案的系统性。县级各专项预案要与县总体预案、市专项预案保持一致;部门应急预案要与县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市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二是预案的针对性。预案的制订要符合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需要,坚决防止不顾实际照抄照搬省级、市级和县级预案的现象,坚决克服和解决应对措施不具体、工作流程不清晰、执行主体不明确、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

三是预案的可操作性。预案规定的事项必须具体、规范,明确规定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应对工作的责任单位、防范应对职责、责任人,明确规定采取的应对措施、实施的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和要达到的效果,坚决克服含糊不清和无的放矢等问题。

三、预案编制修订完善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各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各镇政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修订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同时,负责指导所属站所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辖区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编制修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同时将各镇总体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备案。

(二)县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县总体应急预案(《柞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应急办负责修订;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由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见附件),县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要在4月15日前完成各自牵头负责的县级专项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将《专项预案》连同《专项预案编制修订说明》报县政府审定。

(三)其他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发展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修订完善,并报县政府备案。大型活动(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经贸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修订完善。今后组织大型活动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主办单位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督促检查,制定工作时间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保证预案修订工作按期完成。

(二)科学制定预案。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都必须严格按照调研排查、分析评估、修订起草、专家评审、报批实施的程序进行,保证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三)坚持备案制度。县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县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4343881;邮箱地址:554088914@qq.com)备案。


附件: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