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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电子政务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1-04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近期,我县持续干燥,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据气象预测,近期我县以晴天为主,天气持续干燥,林下易燃物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元旦假期临近,进入林区的游客将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近几天,根据市、县组织的森林防火检查反馈的情况看,部分镇和部门对森林防火抱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存在隐患排查不彻底、预防措施不到位、防火宣传有死角、野外火源管理有漏洞等问题。对此,各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隐患问题,确保今冬明春全县林业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防火责任。各镇要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严格按照“六包责任制”,层层落实包抓责任,从上至下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对特殊群体(“五类人”和流动人员),要重点监护、重点防范,责任要明确到人,监管要落实到位。

三、加强防火宣传。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单等有效手段,对森林防火重点村组、重点人群进行反复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要加强中小学生和林区群众防火教育,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四、强化火源管理。各镇要立即组织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行动,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及春耕生产等重点时段,对入山路口、坟园墓地、景区景点、林区工地等重点区域,对中小学生和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进行死看硬守,对进山人员和野外作业人员要严格检查,坚决做到“看住人、封住山、管住火”,决不能因火源管理不到位出现火情。各镇和县林业部门要抽调干部职工、林业干警、护林员组成巡查队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从快查处违章用火和使用“电猫”非法捕猎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五、科学组织扑救。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务必要把人员安全放到火灾扑救工作的首位,必须做到“三严禁”,即严禁指派缺乏扑火知识和经验的干部到一线指挥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防扑火知识训练、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处置火灾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镇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快速反应,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努力提高初发火的首次扑灭率。在明火扑灭后,务必要全面、彻底清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酿成大灾。同时,要加强现场扑救统一指挥,特别是多火场同时作战、多支扑火队伍协同作战时,要以地方政府为主,建立高效科学、统一规范的应急指挥机构,避免多头指挥、打乱仗,确保安全、科学、及时、彻底扑灭。

六、落实保障机制。各镇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的相关要求,加强森林防火机具、通信设备、装备器材等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做好《森林火灾处置预案》演练,特别是各镇半专业扑火队伍要达到规定人数,防火器具要达到规定数量,做好扑救突发森林火灾的一切准备,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上得去、扑得灭。

七、严格防火值带班。各镇和相关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火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杜绝脱岗和迟报、瞒报火情等现象。一旦发生火情,各镇主要领导务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积极组织扑火队伍,力争最短时间内控制火情。凡因责任不落实、各项措施不健全、火源管理不到位和违反各项制度贻误时机,酿成重大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