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按照县政府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对2000年至2013年间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制定下发的9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保留38件,修改22件,废止31件,失效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已确定废止或失效的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对需要修改的文件,由原承办部门抓紧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经批准后发布执行。
附件:柞水县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按照县政府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对2000年至2013年间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制定下发的9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保留38件,修改22件,废止31件,失效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已确定废止或失效的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对需要修改的文件,由原承办部门抓紧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经批准后发布执行。
附件:柞水县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