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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凤凰古镇2014年保护开发

来源:县电子政务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8-25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凤凰古镇2014年保护开发

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凤凰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快推进凤凰古镇保护开发进程,改善古镇旅游环境,打造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按照2014623日凤凰古镇项目建设促进会议要求,近期要全面启动凤凰古镇2014年保护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限要求。今年县政府确定的凤凰古镇保护开发重点项目共有3大类22个(详见附件),其中古街电网改造、亮化、牌匾更换、业态规范和书店修复、旅游标识设计制作安装、水滴沟河道清理等7个项目已启动建设,7月底前要全面完工;休闲长廊建设、古街景点大院复古修缮、旅游新区征地、迎宾大道环境治理和上海路市场整顿等5个项目8月底要完成项目建设;其他10个项目7月底前完成招标,810日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落实建设责任。凤凰古镇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项目建设组织领导,每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现场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凤凰古镇保护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包抓领导、干部和包抓责任。要强化推进措施,驻点督促落实,采取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的办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协作,密切配合,严禁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严格工程管理。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完善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四制”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验收标准,规范各个环节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要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经纪律,确保建设资金运行安全。

四、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将把凤凰古镇保护开发项目建设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凤凰古镇管委会实行周督促检查、半月评比通报,并落实项目建设公示和进度积分制度,每月按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比积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依据,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县监察局要对项目建设包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扯皮、建设进度缓慢、质量达不到设计验收标准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包抓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确保按期完成各类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凤凰古镇2014年保护开发项目建设包抓责任及时间安排一览表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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