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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4-3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柞水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积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监管新格局,不断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底线”思维,按照“科学、严谨、高效、求实”的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目标任务。推进政府监管网格化,由各镇各部门对全县实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含学校等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服务性单位)进行普查,建立属地分类分级监管台账,把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进企业管理精细化,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根本,严格安全评估,强化过程控制,规范安全行为,形成“精、细、严、实”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推进行业直管专业化,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着力加强行业监管队伍、专家队伍、救援队伍和科技保障能力建设,形成行业直管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
  二、时间安排
  “三化”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三化”建设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推进“三化”建设深入人心,为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二)基础摸底阶段(20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以行业部门为主体,逐企业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分别建立起县级、镇级“二级”监管网格,逐企业开展精细化管理情况摸底,全面了解企业精细化管理现状,建立企业安全评估、标准化创建情况台账。对行业部门监管队伍、专家队伍等相关直管专业化情况进行摸底,为推进行业直管专业化打好基础。
  (三)重点工作推进阶段(2014年6月1日至10月31日)。逐级开展监管网格对接,开展企业危险等级分级,制定监管办法和措施,逐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标准化工作普遍启动实施,自评完成率达到60%以上,为2015年底全面达标夯实基础;各行业要针对摸底情况,开展行业直管专业素质教育和能力保障建设,初步形成行业直管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基本框架。
  (四)完善巩固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级各部门对“三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在责任落实、工作推进、任务完成、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全面回头望,查漏补缺,完成“三化”建设目标任务,形成长效的“三化”工作体制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政府监管网格化
  1.加强政府对监管网格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属地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负主要责任。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政府监管网格化的总体框架、基本布局、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要强化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确保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不留盲区、注重实效,形成安全监管条块清晰、责任明确的政府监管网格。
  2.建立健全“二级”安全监管网格。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县级和镇级“二级”监管网格,并将所有企业划分到“二级”网格内,形成政府网格化监管:县级为一级网格,针对县域内企业以及市属企业和中省在当地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站(点、场),建立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重点突出的区域性监管网格;镇级为二级网格,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监管网格。镇级主要抓隐患查报,县级主要抓安全执法。经济发达、企业数量多、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镇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二级网格体系基础上增加社区、村组为区域的监管网格,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体系。
  3.建立企业基础台账,按照危险等级分类监管。按照“属地、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企业管理权限、行业分类、危险等级,建立网格化“二级”监管企业基础台账,台账要统计到子公司、分公司及生产经营站(点、场),并根据企业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并实施动态管理。台账要对企业名称、地址、性质、工艺、产品、原材料和危险等级等内容和要素做到详实、齐全、准确,尤其是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统计。各级、各部门要在建立健全本级网格企业基础台账的同时,根据企业危险程度,划分为A(高危)、B(中危)、C(低危)三个危险等级,按照等级的不同,制定监管办法和措施,明确监管目标和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和方式,切实增加对危险等级高的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的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
  4.建立事故隐患台账,严格执行“四查”制度。各级要依托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建立本级事故隐患台账,严格落实对重大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制度。纵向实现县、镇及企业的无缝对接,横向实现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无缝对接和资源共享,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全过程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要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跟踪督办、治理销号”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政府监管网格化的重要内容,按照网格监管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四查”制度,县级主要开展月排查、镇级主要开展周巡查,企业开展日检查。要强化检查措施,把“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查暗访作为重要的检查手段,建立制度、严格责任、狠抓落实。
  5.建立监管责任台账,强化网格监管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建立网格化监管责任台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承担网格内企业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根据网格内高危行业、消防等安全重点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明确行业监管牵头部门和监管主体。要以镇和村组、社区为单元,深入开展安全社区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把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网格,明确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切实增强监管实效。
  (二)推进企业管理精细化
  1.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推进精细化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7号)中明确的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在全县大力推广陕煤集团红柳林煤矿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工作经验,确保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率先开展。要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定期评价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用评估报告指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安全例会制度,形成完整、科学、严谨和有效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机制。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无标抓创建、三级抓提升、二级抓规范、一级抓巩固,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各行业领域企业要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为基准,紧紧围绕生产流程、危险工序、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等,制定现场管理手册,建立科学、精细、严谨的管理制度,实施全员额、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的精细化管理。要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将“精细化”渗透到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艺节点,确保“人、机、物、环、法”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做到控制安全风险、规范人员行为、防范设备故障、消除系统缺陷、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3.加强工艺流程精细化管理。企业要始终抓住生产和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和关键场所,进一步梳理、细化、再造生产和业务流程,明确管理层级之间、前后工序之间的界面与权限,处理好各生产环节、各业务对接之间的相互衔接,保证生产过程、业务往来过程安全、稳定、有效运转。企业每年要对生产流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认,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的变化。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生产和业务流程。要定期开展生产、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培训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和运用。
  4.加强岗位操作精细化管理。企业结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工艺流程和设备运行情况,设置工作岗位,避免安全职能交叉重叠或无人负责,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定制度、定标准,推广“手指口述”、“岗位双述”等岗位操作规范,不断对岗位操作进行量化细化;对特殊工种或危险操作岗位,要建立严谨、科学、细致、精准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规则。
  5.加强装备运行精细化管理。企业要对所有设备设施建立管理台账、技术档案和备品配件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装备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及时编制设备设施操作和维护规程,按规定进行审核修订。要以落实设备设施“零缺陷”和“零故障”为目标,加强维护保养和险情实时监测预警等全过程的精细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水平。要主动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设备运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推进行业直管专业化
  1.落实专业化监管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直管的职责和关系,明确综合监管与行业直管的界限,不重复、不交叉、不越位、不缺位,不断夯实行业专业化监管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行业总体规划布局,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做到安全生产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加大行业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权重,着力推动各个行业从技术装备上提水平,从规程标准上抓管理,从行业法规上严执法。 
  2.建立专业化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行业部门熟悉和掌握企业分布底数、安全特点规律、监管薄弱环节、法律法规等优势,更多地从专业角度出发,积极实施专业化的安全决策、安全执法、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和安全救援;要依据国、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行业执法体系,把推进行业直管专业化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以专项整治不断推动直管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要积极研究行业鼓励性政策,引导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发挥行业协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协调约束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提供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及安全评价、咨询等社会服务。
  3.建设专业化监管队伍。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有效解决机构编制及工作经费。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建立专业的监管队伍和专家队伍,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提供专业咨询和科学指导,帮助企业寻找差距、查找问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行业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建立完善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监督的行政管理水平。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不断探索优化行业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在高危行业领域以及非高危行业领域的危险作业环节,积极探索并逐步实现由专业队伍提供安全服务。
  4.加强专业化安全监管。要坚持从行业规程标准上抓管理,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严把安全生产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严防降低门槛、标准,导致“先天不足”、隐患重重,变引资成引灾。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中,要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并重,对行业内的违规企业,尤其对恶意肆行、累犯故犯的必须予以铁腕打击,该关则关、该罚则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借助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安全服务中介机构,积极研究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管和检查,增强安全监管效能。
  5.开展专业化应急救援。修订完善行业应急方案,督促本行业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当地政府、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相互衔接、形成联动。要依托行业大型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业,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的建设。定期组织行业应急演练,检查行业应急反应能力,评估预案演练效果。建立行业应急救援专家库、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为各级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三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是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需要。各镇各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下大力推动“三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落实建设责任、目标、任务和措施。各镇实施方案要于2014年5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全县“三化”建设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经贸、住建、城管、交通、农业、教育等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协调领导全县推进“三化”建设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三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镇各部门要将“三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理清综合监管与直接(专业、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职责和关系,明确和落实经贸、住建等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城市管道安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改革考核指标体系,突出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和主要相对指标的考核。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办法,将遏制重特大事故放在考核的第一位。各镇各部门每阶段要对“三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安委办。
  (四)落实制度,严肃整治。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四严双查”(严格执行规定和制度、严格排查隐患、严格整改问题、严格进行验收和严纠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严肃查究有关领导责任)要求,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相关领域为重点,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整顿治理力度,扎实推动“三化”建设深入开展。
  (五)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把“三化”建设作为实施“131久安工程”〔建立一个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抓好“三大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实现一个目标(安全生产精细管理和过程控制)〕的具体举措,作为“三基”工作的拓展和延伸,采取政府督办和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强力推动,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