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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3-09-1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县政府决定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3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二、检查范围:全县13个镇29个县直部门。
  三、检查内容
  (一)依法决策。听证、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实施评价及责任追究等6项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二)机构建设。各镇、各部门镇法制办、法制股室阵地建设、人员配置、业务开展情况。
  (三)行政执法
  1.行政处罚方面:今年以来案件办理情况;符合听证及举行听证案件情况;自由裁量权公布、适用情况;因行政处罚引起的诉讼、复议情况。查阅行政处罚案卷2至3件。
  2.行政许可方面:行政审批业务开展及收费情况;制度建设、窗口管理及投诉处理情况。
  3.其他行政执法情况。如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理等执法情况。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站所、股室设置管理情况,责任制分解落实及问责情况。
  5.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岗位设置、在岗人数、持证人数、业务培训考核情况。
  (四)宣传培训。县政府下达任务完成情况(法制信息6篇,调研文章2篇);法制学习培训有计划、有讲稿、有记录、有笔记、有试卷。
  (五)矛盾纠纷化解。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及行政调解受案结案情况;涉法信访案件调处情况。
  (六)行政监督。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办理意见建议和提案情况;接受法院监督,行政诉讼应诉情况,法院判决裁定执行情况;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及时回复监督情况。
  四、检查分工
  (一)第一组:县法制办领导、县司法局1名工作人员负责检查13个镇
  (二)第二组:监察局1名领导、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1名,负责检查县发改局、教育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15个单位。
  (三)第三组:人社局1名领导,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1名,负责检查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生局、计生局、安监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物价局、环保局、烟草局、气象局等14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检查组的要求,如实全面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客观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检查组要严格工作标准,简化工作程序,原则上只查看资料,不听取汇报,做到重点突出、简洁有效。9月27日15时前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检查情况。
  (三)检查情况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汇总、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