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3年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2013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为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按照省、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的要求,为6107名贫困残疾人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二、开展创建省级残疾人工作示范达标活动。根据市残联要求,在全县1个镇7个村(社区)开展创建省级残疾人工作示范达标活动,加强残联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落实镇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问题。按照省政府残工委对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标准的规定,落实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调动专职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实施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130名农村智力、精神等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资助,提高居家托养能力。
五、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等途径,为5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六、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为减轻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经济负担,为3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
七、为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对8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
八、组织开展专职委员业务培训。对135名镇、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为残疾人服务水平。
九、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对220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
十、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通过各种途径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110户,帮助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质量。
附件:2013年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项目分解表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