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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3-06-2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柞水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有效遏制涉土涉矿违法行为,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按照《商洛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肃查处涉土涉矿违法行为,降低全县土地、矿产违法比例,将全县违法用地总面积占当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均控制在15%以内。
  1.图斑核查。严格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认真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2.案件查处。严肃查处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95%以上,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
  3.落实整改。针对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件坚持该拆除的拆除,该移送的移送,该复耕的复耕,降低违法比例,降低问责风险。
  二、检查对象
  重点围绕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1.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在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3.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4.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5.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6.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非立案、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培训业务人员。
  (二)全面核查阶段(2013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件数据,逐宗核查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和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掌握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详情。7月15日前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核查数据和工作情况。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3年7月11日至7月31日)。严格按照市卫片办提出整改要求,针对突出问题,曝光典型案件,坚持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降低违法比例。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8月1日至9月10日)。8月10日前迎接市级检查验收;8月20日前接受省国土资源厅数据审核,进一步开展整改;9月10日前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并做好接受国土资源部抽查准备工作。
  (五)数据上报阶段(2013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在通过部级验收后10日内,完成卫片图斑核查、查处和整改数据的最终审核,形成最终数据成果,向市卫片办报送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国土资源部启动约谈问责程序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家富任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党才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推进。
  (二)夯实责任。县监察局,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卫片执法检查重大违法案件提前介入,协助查处,追究涉及责任人责任。县人社局,协助监察局做好问责人员问责处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提供卫片执法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及立项审批等相关资料。县国土局,负责对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及各项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向司法机关移交移送涉嫌犯罪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县住建局,负责对卫片执法涉及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进行审查,对未取得一书两证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县林业局,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林地违反《森林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农业局,协助国土部门做好耕地破坏程度及耕地复耕的鉴定工作。县交通局,协助国土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完善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县工商局,负责提供违法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等相关资料,协助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安监局,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环保局,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违反环保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违法且不配合查处、不执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停止供电。县司法局,负责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县普法宣传规划,加强宣传。县文广局,负责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宣传工作。
  (三)扎实整改。对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四公开和六必须的要求,迅速处理到位。同时,针对省、市卫片办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坚持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确保整改到位。
  (四)认真核查。要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每一个图斑逐宗进行外业调查,对每一个图斑涉及的项目,认真查阅档案,多方收集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为图斑准确定性提供足够依据。要对每一个图斑逐宗评审、一图一议、严格定性。各类数据上报前,业务核查人员、主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组长要依次把关签字,确保各类统计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