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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2-09-1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柞水县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柞政办发〔2012〕36号)的要求,决定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1年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案卷,含2010年受理,2011年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2011年未结案的案件,列入下一年度评查。
  二、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依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评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为良好,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查方式
  采取单位组织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阶段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1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镇、各部门按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本镇、本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逐案评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自查评分表。10月20日前请将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行政执法案卷2个一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集中评查阶段(2012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评查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联评。
  (三)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对案卷评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案卷评查报告,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同时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案卷作为示范样本进行推广,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已经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按照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要进行完善,继续做好案卷评查工作。
  (二)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评查,确保案卷评查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评查结果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
  附件:1、《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
2、关于《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3、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评分表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