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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2-08-1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各业务系统的顺利部署和正常运行,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12〕172号)精神,现就我县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柞水县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依托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和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建设。县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部署在柞水县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上。县住建部门和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平台搭建、网络准备和系统部署工作。各镇和县住建部门积极做好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录入、迁移、比对工作,对已经录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已保障家庭信息、已分配的保障房源数据,住房状况调查数据和轮候信息重新进行整理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并与省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二、时间安排
  1、7月30日—8月3日,县住建部门完成数据整理工作,开展并完成业务联系需求等相关调研工作;
  2、8月4日—8月20日,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完成系统实施前的各项环境准备工作,会同县住建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进行系统部署实施;
  3、8月21日—8月31日,各镇和社区配合做好系统部署工作,全面完成省市联网前期部署、数据入库和联调工作;
  4、9月1日—9月30日,开展必要的系统应用培训,全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张家富同志任组长,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龙文宏、住建局局长吴辉任副组长,县电子政务中心、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房改办副主任姜新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2、快速推进工作。本次数据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和专用电脑设备,对照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认真细致的做好信息数据的收集、核准、上报、录入与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平台建设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3、加强运行维护。各镇和县电子政务中心、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设备先进、功能强大、人员齐备、质量一流”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目标,落实系统部署运行后的管理和运行维护责任,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综合办公、公众服务、决策支持、运维管理四大功能,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真正成为支撑住房保障工作规范管理的平台和纽带,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工作公平公正。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