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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0-02-05

柞政办发〔201012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天气极为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加上春节、元宵节将至,群众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增多,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按照森林防火双线责任制要求,各乡镇乡镇长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同志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扎实安排部署,层层夯实责任,亲自检查落实。要立即召开乡镇、村组干部和护林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对辖区重点部位明确专人死看硬守,对五类人的监护责任逐级落实到人,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县林业部门要着力抓好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理等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县林业、广电、电信、气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县电视台要在春节、元霄节、清明节期间播出森林防火专题栏目,剖析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改变上坟祭祖烧纸、燃放鞭炮为献花、扫墓、植树等文明祭祀。各乡镇要在入山路口设置醒目警示牌、宣传牌,并将原有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在醒目位置悬挂、刷写20条以上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提醒所有进入林区的人员要注意防火。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火扑救知识和野外安全用火知识教育,切实把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到学校、到社区、到千家万户,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三、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县政府在200912月底之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必须要在春节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全县森林防火安全。27日之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五类人监护、野外火源管理、国有林场、坟园墓地、林区工程项目等环节和区域为重点,开展一次拉网式森林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薄弱环节和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突出重点、加强预防,严密排查、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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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火源管理,从严查处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对林区必要的生产性用火,必须根据天气状况和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看守。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所有进入林区作业人员要签订防火保证书,严禁携带火种入山。春节前后,所有护林员必须坚持每天到所辖区域巡查巡护,在高火险天气和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采取超常手段严加防守,掌握森林火险动态,消除人为火灾隐患;对入山上坟祭祖的群众耐心加以劝导,在林区尽量少用火或不用火,确需用火的必须坚守,等到火源彻底熄灭后再撤离,确保万无一失。坚持依法治火,县林业、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惩火灾肇事者。

五、强化应急管理,提高突发森林火灾处置能力

针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扑火队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积极做好扑救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面监测,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处置,迅速消灭,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伤亡情况发生。近期,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充实森林防火队员,配足扑火机具,组织开展一次扑火演练,增强各级森林消防队的扑火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森林防火信息渠道,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二○一○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防火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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