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政办函〔2020〕70号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确保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发〔2018〕11号)等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及征收对象
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至北关三岔路口(包含小游园),南至宏阳路北侧、西新街、广场路交汇处(不含安居楼小区),西至临河路,东至乾佑街(包含环保局办公楼及住建局家属楼)。
二、征收时间
2020年7月1日开始,整体推进,具体以征收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征收期限90天。
三、征收单位
柞水县人民政府
四、征收组织实施单位
柞水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五、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1.坚持“依法征收、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
2.坚持“政府主导、程序合法、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3.坚持“货币安置与产权调换相结合”,鼓励货币安置的原则。
4.坚持“依法依规、政策衔接、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及搬迁奖励政策
1.安置方式
本次提供货币安置、房屋调换、货币补偿与房屋调换相结合三种安置方式,被征收户自主选择一种安置方式。
2.补偿安置标准
本次房屋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以评估公司确定基准价:砖混结构的,按回迁房280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砖木结构的按260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土木结构的按240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仅有房屋基础的按200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
(1)选择房屋调换的,仅建一层房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的比例调换回迁房,若宅基地面积超过134平方米,而房屋建筑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核算。仅建二层的,整栋楼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1.3的比例调换回迁房,若宅基地面积超过134平方米,而房屋建筑面积不足160平方米的,按160平方米核算。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整栋楼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1.3的比例调换回迁房,对房屋室内装修按《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室内装修补偿标准》予以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调换面积超出回迁房面积,超出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基础等四种不同结构类型的价格予以货币补差,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回迁房面积的,分档补给差价。其中20平方米以内的,由被征收人按安置房基准价2800元/平方米补差,超过20平方米的按市场商品房价格补差。
(2)选择货币安置的,依据被征收房屋的调换面积,按照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基础等四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补偿标准(同上),实行差别化补偿,并按照《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室内装修补偿标准》补偿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费。对补偿有异议的,可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3)选择房屋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安置的,按1:1.3面积调换后,超出部分按不同建筑结构类型的补偿标准找差价,并补偿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费。
(4)对单基独户5层以上的住宅楼实行楼层差别化补偿,三、四楼按安置房基准价280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每上一层每平方米下浮20元,每下一层每平方米下浮10元。如有异议,按评估价补偿。
(5)商业(门面)用房的补偿:①商业用房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b.土地用途为商业或商住用地;c.现正在营业且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合法证件。②补偿标准按不同区域地理位置实行差别化补偿:a.乾佑街区域1.9万元/平方米;b.二楼为商业用途的(为非住宅设计,框架结构),按一楼商业用房价格的45%予以补偿。商业用房房屋面积计算:临街深度不足12.5米的按实际深度计算,超过12.5米的按12.5米计算,超出部分按正常对应房屋比例计算。③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予以评估,依照评估价补偿。④商业(门面)用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调换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房屋调换的一律按1:1调换,超出面积按市场价找差。
(6)临街房屋的补偿:①临街房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房屋紧邻主干街道;b.房屋滴水距人行道边沿2米以内;c.房屋基础与街面高差在1米以内。②补偿标准:按被征收房建筑面积1:2.5的比例调换回迁房(仅限一层临主街(乾佑街)房),并补偿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费及停业补偿费。
(7)土地补偿:①集体土地补偿,按照67.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给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其中,被征收户合法宅基地内建筑占地面积之外的土地按150元/平方米的标准直接兑付给被征收户。②合法宅基地内建筑占地面积之外的土地,属国有出让土地的,按52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或按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的剩余年限核算补偿。
(8)宅基地内的构筑物、附着物,按照《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9)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或已批复新宅基地、确定原宅基合并或拆除交集体而未交,以及在拆迁区域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依法予以处理。
(10)选择货币安置或实物安置的搬迁费按每平方米20元补偿(含回迁费),不足2000元的一次性补足2000元,并补助水电费600元。
(11)过渡费按被征迁房屋面积(最高每户不得超过120㎡)计算,每户每月每平方米补偿7元,共补30个月(含安置房装修期三个月在内),过渡时期的临时住房由各户自行解决。
(1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安置另行制定方案,同时收回土地使用权。
(13)涉及“三线一水”搬迁的,按照“谁的财产谁搬迁”的原则予以搬迁,一律不予补偿。
3.补偿资金兑付
选择货币安置的,从搬迁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选择回迁房安置的,一律不兑付资金和过渡期间的利息。需互找差价的,15个工作日内结清。
4.搬迁奖励政策
(1)属于单基独户的,自本方案公示之日起(下同),在50天内搬迁到位经验收合格的(上交产权证书,以签署放弃产权承诺书日期为准),奖励3万元;60天内搬迁到位的,奖励1万元,超过60天的不予奖励。
(2)属于单基多户和单元楼的,在50天内搬迁到位的,每户奖励2万元;60天内搬迁到位的,每户奖励1万元,超过60天的不予奖励。
(3)对被认定为商业用房的,在50天内搬迁到位的,按应补偿总额10%予以奖励;60天内搬迁到位的,按3%予以奖励,超过60天的不予奖励。
(4)被征收的商业用房和临街房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可享受棚改区域内商业用房市场价30%的优惠回购政策。
(三)安置地点及交房标准
1.安置地点: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建设的回迁房和县城规划区价格在2800元/平方米以内的合法商品房。
2.回迁房交房标准:
①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工程材料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②室内:毛墙毛地;
③水、电接入到户,燃气接口到户,室内地暖安装到位,业主自行开通;
④电话、宽带、有线电视、天然气端口到户,单元门对讲系统安装到位,业主自行开通;
⑤入户防盗门和塑钢窗安装到位;
⑥厨房、卫生间:毛墙毛地,上下水安装到位,预留上下水接口及简易龙头。
六、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按照补偿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及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天内依法向商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或未搬迁到位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其它事项
1.回迁房安置采取先搬迁(以发给验收合格证、本人签署放弃产权承诺书日期为准)、先选房的原则优先予以安置。
2.选择货币安置的,一律不享受回迁房优惠价格。
3.此次棚改完成后征收的土地、房屋等涉及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自行失效,被征收人主动上交相关部门,予以注销或变更登记。
4.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5.凡项目区域范围内实施土地房屋征收后,其土地所有权一律收归国有,原有土地、房屋产权证自行失效。棚改区域范围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所有地下藏品一律归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6.依法强制拆迁的,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
7.对扰乱征收工作秩序、煽动群众对抗和妨碍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本方案仅适用于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附件:1.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2.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房屋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附件1
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类别 | 征迁物名称 | 现状、结构、特征及范围 | 单 位 | 补偿标准(元) | 备 注 |
构筑物补偿标准 | 门 楼 | 土 木 | m2 | 600-800 | 基础价600元/m2,每有一项加20元/m2,地面砖、吊项、内外粉刷装修等,最高800元/m2。 |
砖 木 | m2 | 800-1000 | 基础价800元/m2,每有一项加20元/m2,地面砖、吊项、内外粉刷装修等,最高1000元/m2。 | ||
砖 混 | m2 | 900-1100 | 基础价900元/m2,每有一项加20元/m2,梁柱、地面砖、外墙瓷片、乳胶漆、吊项,最高1100元/m2。 | ||
简易房(棚) | 有墙、柱、盖油毡、石棉瓦,可住人,高 2.2米以上 | m2 | 80-120 | ||
彩钢瓦顶墙体,高2.2米以上,住人 | m2 | 80-230 | 单层和两层复膜 | ||
石棉瓦、油毡,高2.2米以下堆放杂物 | m2 | 60 | |||
房 基 | 干砌石 | m2 | 80 | ||
浆砌石 | m2 | 100 | |||
浆砌石有圈梁 | m2 | 150 | |||
构筑物类
| 猪 圈 | 木架围成的 | 个 | 300 | 有舍棚的加100元 |
片石结构 | 个 | 400 | |||
砖块、水泥切块砌筑 | 个 | 600 | |||
厕 所 | 砖 混 | m2 | 120 | 简易厕所300元/个,茅缸50元/个 | |
砖墙有顶 | m2 | 80 | |||
土墙有顶 | m2 | 30 | |||
围 墙 | 土围墙高2m以上 | 延米 | 50 | 18墙的减10元/m,12墙减20元/m,2m以下的按高度折算到标准高度 | |
24砖围墙高2m以上 | 延米 | 120 | |||
水 源 | 生活用水为主的水井 | 眼 | 600 | 3米以上每增深1米加200元 | |
自来水 | 户 | 150 | 一户一处 | ||
机井砖砌或水泥井筒 | 眼 | 2000 | |||
机井深10米以上砖砌或水泥井筒 | 眼 | 5000 | 有井房设施 | ||
沼气池 | 容积5m3以下的 | 个 | 1500 | 5m3以上的加200元 | |
蓄水池 | 砌石砌、水泥抹面 | 个 | 300-500 | ||
坟 墓 | 土 坟 | 座 | 800 | 有碑加300元,三年内新坟加500元,在规定时限内搬迁到位的奖励20%。 | |
砖 墓 | 座 | 2000 | |||
地下坟 | 座 | 300 | |||
混凝土地板 | 房屋建筑物面积以外的场地板 | m2 | 80 | ||
花坛池 | m2 | 80 | |||
鱼 池 | 土坝池 | m2 | 20 | 鱼 产 3200-6000元/亩 | |
砖石池 | m2 | 30 | |||
石 石罢 | 浆 砌 | m3 | 80 | ||
干 砌 | m3 | 40 | |||
水 渠 | 横断面1m2以上 | 延米 | 80 | 土渠不补偿 | |
横断面0.5-1m2以上 | 延米 | 60 | |||
横断面0.2-0.5m2以上 | 延米 | 40 | |||
横断面0.2m2以下 | 延米 | 30 | |||
地埋管道φ75以下(以上) | 延米 | 40(50) | |||
温 棚 | 钢管架 | m2 | 60 | ||
竹木架 | m2 | 15 | |||
小涵桥 | 石砌结构 | m2 | 150 | ||
砼结构 | m2 | 200 |
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类 别 | 征迁物 名 称 | 现状、结构、特征及范围 | 单 位 | 补偿标准(元) | 备 注 |
青 苗 类 | 大棚菜 | 亩 | 1500 | ||
菜 地 | 包括菜苗圃或商品菜 | 亩 | 1200 | 均以有青苗论,征地时抢种的不计。 | |
粮经作物 | 包括玉米、小麦、红薯、花生、黄豆等 | 亩 | 1000 | ||
其 它 类 | 香菇棚 | 包括木耳架、香菇架 | m2 | 20 | |
堆沙堆石 | 沙石搬运补助 | m3 | 10 | ||
零 星 树 木 类 | 经济林木(风景树木) | 胸径5cm以下 | 株 | 5 | 指核桃、柿子、板栗、苹果、桃、杏、李、樱桃、石榴、木瓜、枣等。 |
胸径5-10cm | 株 | 50 | |||
胸径11-20cm | 株 | 100 | |||
胸径≥21cm | 株 | 200 | |||
用 材 林 木 | 胸径5-10cm | 株 | 10 | 枯木、死树和胸径5公分以下的林木不计,具体指松、柏、杨、椿、桦栗等。 | |
胸径11-20cm | 株 | 30 | |||
胸径≥21cm-30cm | 株 | 40 | |||
胸径≥31cm | 株 | 50 | |||
说 明 | 砖混楼房楼顶层楼顶上另有瓦屋面或彩钢瓦隔热层的,每平方米按160元补偿; |
附件2
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房屋室内装修
补偿标准
房屋结构 | 现
状 | 补偿标准(元/m2) | 备 注 |
砖混结构 | 砖墙、预制楼板或现浇板顶 | 500-600 | 基础价500元/m2,每有一项加10元/m2,壁纸、木地板、吊顶、电视墙、门窗套、壁柜、橱柜、不动衣柜、防盗网、铝合金或塑钢窗户、全封闭阳台等,最高600元/m2 |
400-500 | 基础价400元/m2,每有一项加10元/m2,乳胶漆、地面瓷砖、吊顶、电视墙、门窗套、壁柜、橱柜、不动衣柜、防盗网、铝合金窗户、全封闭阳台等,最高500元/m2 | ||
300-400 | 基础价300元/m2,每有一项加10元/m2,仿瓷涂料、地面砖、防盗网、木门窗、橱卫瓷片、给排水、全封闭阳台、照明设施齐全等,最高400元/m2 | ||
砖木结构 | 砖 墙 瓦 顶 | 400-500 | 基础价400元/m2,每有一项加10元/m2,乳胶漆、地面瓷砖、吊顶、电视墙、门窗套、壁柜、橱柜、防盗网、铝合金窗户等,最高500元/m2 |
300-400 | 基础价300元/m2,每有一项加10元/m2,仿瓷涂料、地面砖、防盗网、木门窗、橱卫瓷片、照明设施齐全、给排水等,最高400元/m2 | ||
200-300 | 基础200元/m2,每有一项加10元/m2,内粉、水泥、木门窗、照明设施齐全、给排水、防盗网等,最高300元/m2 | ||
土木结构 | 土墙、土坯墙和砖柱、墙角砖 | 300-400 | 基础价300元/m2,每有一项加10元/m2,仿瓷涂料、地石砖、防盗网、木门窗、橱卫瓷片、照明设施齐全、给排水等,最高400元/m2 |
200-300 | 基础200元/m2,每有一项加10元/m2,内粉、水泥、木门窗、照明设施齐全、给排水、防盗网等,最高300元/m2 | ||
100-200 | 基础100元/m2,每有一项增加10元/m2,泥巴内外粉,电线组装整齐,照明设施齐全地面硬化等,最高200元/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