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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乾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柞各单位:
《柞水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柞水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交账年,做好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县委十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扣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好源头防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治理机制,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圆满收官。
二、目标任务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及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金钱河、乾佑河2个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农村水污染防治能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中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力争有更多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
三、主要工作
(一)突出重点,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1.深入实施《柞水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编制全县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加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强化汽修行业、餐饮油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切实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全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
3.持续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行动,加强督查联合执法,压茬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柞水蓝天常在。
4.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完成年度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5.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实现大气主要污染物精准管控、靶向治理。
6.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创建宁静舒适的声环境质量。
(二)强化措施,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
7.深入实施汉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编制全县碧水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8.持续推行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河长制、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出境断面水质月监测月通报制、治理项目进展月评比通报公示制和季度暗访、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等一系列机制措施,确保丹江等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9.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完成“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按季发布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
10.加强工业企业和农村面源水污染防治,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杜绝污水直排现象。
11.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水环境应急防控能力,严防水污染防治事故的发生。
(三)防治结合,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
12.编制净土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土十条”。
13.积极推进土壤详查,开展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监测。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14.完善土壤环境执法、监测、调查评估、督查考核制度,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体系,督导重点监管企业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和义务。
15.积极争取中、省、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健全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加快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项目建设。
16.督促各镇(办)完成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长效机制。
17.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加强畜禽养殖环境执法监管。
18.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四)系统治理,积极推进青山保卫战
19.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认真调研、精心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优化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中柞水部分,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21.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2.督促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编制并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全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五)严格监管,切实抓好固废和辐射管理
23.加强涉重金属企业防控,更新完善全口径重金属企业清单,整治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完成重金属年度减排任务。
24.扎实开展“清废2020”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推进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综合治理。
25.进一步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安全大检查。
26.严格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六)紧盯目标,持续加强污染减排
27.制定全县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坚持督察、约谈、问责、“一票否决”机制,确保我县4项污染减排与碳排放削减市考指标全面完成。
28.完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9.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30.组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融合,协同增效,切实提升温室气体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大力度,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31.严格实施《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32.深入实施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依法依规监管水平。
3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不少于2件,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34.健全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作用。
35.做好群众信访投诉的办理和回访,全年环境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
36.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做到应急预案、队伍、物资、工程四到位,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八)夯实基础,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37.制定全县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常规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大气、水、土壤、声功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数据预报和综合分析,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38.全面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商环委办发〔2019〕1号),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监测站办公用房达到西部地区三级用房标准,监测站取得环境监测资质认证。
39.按照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测与监管协同有关规定,实施测管联动,推动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和即时采样监测数据充分用于环境监管执法。
40.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处置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切实提升应急监测装备能力和技术水平。
(九)主动作为,全力做好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督察配合保障工作
41.紧盯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放松,组织开展“清零”行动,确保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42.积极配合做好省委第二轮环保督察下沉我县期间保障工作。
(十)严格把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43.全面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认真执行“三线一单”要求,督促各类园区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4.优化服务,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
45.做好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关工作。
(十一)创新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46.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开办“生态环境保护”专栏,开展“环保在行动”一周一刊一播环境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扎实实施“十百千万”环保宣传教育倍增计划,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
47.制定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奖励办法,推进全县绿色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48.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五进”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污染防治和绿色生活理念宣传。
49.持续加强与各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不断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格局。
(十二)深化改革,全面激发生态环境保护活力
50.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配合开展省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和事业单位改革。
51.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