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20〕74号)、《关于开展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司发〔2020〕30号)要求,县政府对2020年8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保留《柞水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柞政办发〔2020〕4号)等25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柞水县项目建设考核暂行办法》(柞政办发〔2017〕95号)等14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柞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实施细则》(柞政办发〔2015〕33号)、《柞水县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柞政办发〔2015〕112号)2份规范性文件失效。
清理后,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对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如需延续使用由有关部门抓紧时间进行修订,按规定程序重新发布;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