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商业流通经济运行态势,制定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组织实施国家和县上的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制定全县名牌战略规划、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我县名品推荐上报工作,扶持名牌产品发展。
(三)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组织拟定全县商业、有色、黄金、冶金、化工、机械、医药、轻工、电力、煤炭经营、食品、盐业、建材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办法,实施行政、行业管理。
(四)贯彻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五)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指南;指导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银行贷款投资,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负责对财政债券支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和办法并实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研究提出促进我县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出口管理、监督本县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研究拟定我县开展经济技术协作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编制经济技术协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协作,开展我县与各地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负责协调中省驻柞企业的工作;负责落实和协调信息与新型产业的政策研究、产业规划、产品开发、技术改革、技术引进等工作。
(七)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利用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八)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的方针政策,对本县经贸工作方面有影响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
(九)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加强宏观调控;组织协调本县产品国际、国内展销和区域性招商引资、商品交易会,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负责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协调外贸货运;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十)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全县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中省市规定权限,规划和审批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一)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贯彻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推行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
(十二)协调解决市场供求、资金供需方面的矛盾和商商、工商、农商、科商之间的问题,安排好城乡市场,承担市场协调任务。
(十三)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制定我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负责国有工交商贸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公司改制审核,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全县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增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协调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定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据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省、市计划安排和市场要求,统一平衡全县的销、存,安排协调运、销、存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工作。承担全县盐业专营业务,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组织经营销售,保证食盐“三率”的完成,保证市场供应。
(十七)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
(十八)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科技和经济贸易局设综合办公室、工业运行股、市场流通股、国资体改股、项目股、电商中心六个股室。
1.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局机关日常事务、机关党风廉政、组织人事、乡村振兴、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闻宣传、群团、统战、保密、信访维稳、机关考核、退休干部管、工会联合会、机关工会等工作;负责人:饶军平,联系电话:0914-4322281。
2.工业运行股。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煤炭建材、装饰装潢、信息化建设、新兴产业培育、民爆监管、园区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及工业市考县指标等工作;负责人:曹宏平,联系电话:0914-4343839。
3.市场流通股。负责商贸运行监测、社会消费、市场体系建设、外贸出口、商务执法、电子商务、现代流通、再生资源利用、营商环境、成品油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及商贸市考县指标等工作;负责人:樊成伟,联系电话:0914-4323200。
4.国资体改股。负责国资委(经贸局)机关党建、国有企业党建,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盐务管理及县考综合指标等工作,抓好深化改革方面工作。负责河长、林长等长制;负责人:潘友莉,联系电话:0914-4323200。
5.项目股。负责工业和商贸项目谋划、跟踪服务及前期手续协调办理的,负责项目纳统入库,负责协调解决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负责超长国债项目的申报和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人:郑飞,联系电话:0914-4343839。
6.电商中心。负责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物流产业结构调整、电子商务公共平台运营和业务发展、外贸进出口等工作。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双创工作。负责人:张晓锋。
7.安全生产股:负责人盯企业排查,燃气安全检查,限上商贸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等相关业务。负责人:时晓兵。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谢长波
2.办公地址:柞水县政府大院二号楼二楼南边
3.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2281。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