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县级部门下放的相关管理权限,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农村党员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武装、工会、司法、群团等工作。
3.围绕“三农”服务,推动经济发展。镇办要通过组织、 教育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 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6.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 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市场交易、服务行为实施监管,对价格、收费行为实施监管对产品、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督,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瓦房口镇设置10个党政办事机构,其中行政管理办公室6个,事业单位办公室4个,职责分别为:
(一)行政管理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做好党政办公室日常考勤、考核、文件收发归档、重大会议筹备、印章管理、后勤服务和党务、政务公开;协助镇纪检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纪检工作,查处违纪案件、答复纪检信访件;负责做好民兵、预备役和其他兵役工作;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干部管理、党员教育、党费收缴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宣传;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华 路,联系电话:0914-4176208。
2.人大政协工作办公室
负责镇人大和政协联络组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镇人大政协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件。承办镇人大和政协联络组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人大和政协代表联络工作,组织代表开展学习、检查、调研和视察;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工作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石 谦,联系电话:0914-4176208。
3.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主要负责产业发展、镇村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管护、工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以及民政、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人:魏 婷,联系电话:0914-4176208。
4.维护稳定办公室
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及日常矫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信访案件办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完成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春宇,联系电话:0914-4176208。
5.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
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南 凯,联系电话:0914-4176208。
6.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承担辖区工商、质监、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负责人:李龙军,联系电话:0914-4176208。
(二)事业管理办公室
7.农业综合服务站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兽医、自然资源、林业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农业生产经营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人:汤景涛,联系电话:0914-4176208。
8.社会保障服务站
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建设、拥军优抚、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宋 峰,联系电话:0914-4176208。
9.公用事业服务站
负责镇办环境卫生(秦岭生态保护)、农村公路管理、供水供电、供暖供气以及图书阅览、电话通讯、网络管理、邮政、物流、电子商务、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小区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
负责人:谢沛玺,联系电话:0914-4176208。
10.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各类窗口业务及便民服务业务。
负责人:华 路,联系电话:0914-4176208。
三、联系方式
1.瓦房口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吴锦坤
2.办公地址:柞水县瓦房口镇街垣社区一组
3.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夏季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176208。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