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柞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五)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
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七)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及烈士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八)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行政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察机关工作制度落实;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保险等工作;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应急管理、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电话:0914--4325368,传真:08914--4322133。
(二)拥军优抚股
负责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负责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军人公墓、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维护;负责烈士褒扬、评定备案、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上报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电话:0914--4328029。
(三)移交安置股
负责拟订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负责协调落实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完善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支持军队建设相关工作。
电话:0914--4322121。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侯永亮
2.办公地址:柞水县乾佑街中段(县人武部前院)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5368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