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机构设置 > 

柞水县发展改革局(柞水县秦岭生态保护局)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

来源:柞水县发展改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23 10:19

一、机构职能

柞水县发展改革局(柞水县秦岭生态保护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强化政策协同,形成规划合力;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要战略规划、重要政策、重要工程等方面的评估督导,提出调整的意见建议。

(三)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定价管理;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负责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负责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建议,牵头推进我县“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管理政策,指导全县投资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提岀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

(七)负责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编制相关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推进我县在陕南区域协调发展中焕发新活力、迈上新台阶;负责拟订老少边贫和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以工代赈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负责落实中省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衔接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负责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创新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推进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负责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拟订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计划并协调落实。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拟订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査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秦岭生态环境状况调研工作,提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告和相关信息;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确定和申报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十四)履行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流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县粮食(含食用油)监测预警,保障政策性粮食(含食用油)供应;负责管理全县粮食(含食用油)、棉花、食糖、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拟订县级储备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十五)负责编制全县军民融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和有关事项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统筹推进军地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共享工作;负责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以及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履行除煤炭以外其他能源的行业管理职责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核准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行业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协调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负责油气管网设施安全运行和公平开放的监管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和群团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政务公开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资福利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电话:0914-4321961

(二)规划股

1.负责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负责拟订重大支持政策,统筹推进“三个经济”发展;负责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开展重大政策调研评估,研究提出全县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推进实施;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负责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负责拟订深化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投资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研究提出我县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牵头组织我县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协调推进中、省、市在柞重大项目建设;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和统一规范相关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3.负责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服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服务业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财政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相互协调的意见建议,按职责分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协调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县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计划并提出备选项目,协调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协调落实

电话:0914-4323131

(三)农村经济股

负责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生态、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牵头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推动实施;组织拟订实施全县老少边贫和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县以工代赈和相关脱贫攻坚工作。

电话:0914-4322973

(四)社会事业股

负责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电话:0914-4323131

(五)营商环境及信用体系建设股

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督办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方案,审定各部门单项工作方案;统一全县信用征信、评价,披露标准;协调全县信用信息征信工作;建立相关信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信用监管职责;监管全县社会信用系统的运行:表彰信用先进,通报全县信用运行情况。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牵头开展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营商环境有关投诉举报的受理、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承担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电话:0914-4321002

(六)服务业发展及价格管理股

监测预测预警全县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定期发布价格信息;推进落实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要素价格改革;研究拟订中长期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价格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中、省、市出台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服业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服务业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财政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相互协调的意见建议,按职责分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协调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县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计划并提出备选项目,协调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协调落实

电话:4321003

(七)秦岭生态保护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县级专项规划;协调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秦岭生态环境状况调研工作,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承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准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承担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八)项目建设及投资股

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的意见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支线机场、通用航空机场、高铁等项目前期推进工作;负责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负责拟订重大支持政策,统筹推进“三个经济”发展;负责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开展重大政策调研评估,研究提出全县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推进实施;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负责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拟订深化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投资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研究提出我县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牵头组织我县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协调推进中、省、市在柞重大项目建设;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和统一规范相关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九)区域经济及能源资源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拟订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生物质液体燃料、储能、氢能、新能源微电网、智慧能源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积极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推进我县在陕南区域协调发展中焕发新活力、迈上新台阶,承担津陕对口协作、宁商协作有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研究提出我县区域开放合作政策,组织实施区域开放和对外合作;协调落实中、省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研究提出全县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析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配合有关方面推进全县大数据战略和数字经济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拟订和组织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规划,分析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协调机构的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需求,研究提出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和落实计划;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领域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统筹全县军民融合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与基础资源利用共享;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推进军地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以及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李志和

2.办公地址:柞水县悬月路中段农行对面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1961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