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柞水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副)科级规格。柞水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运力的宏观调控,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做好县境内的客、货运站场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管辖范围内的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负责道路路政管理、运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受理投诉,查处违章行为,维护水陆运输市场秩序。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拟定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的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交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组织和协调大宗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运输,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行政科室)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值班、政务协调、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包村扶贫、计划生育、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行业维稳工作。负责交通系统法制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和重要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新闻发布、政务督查、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督促检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工作。
负责制定交通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指导交通系统的财务管理;负责对局属单位各项预算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筹集交通运输建设资金;负责专项资金、交通规费、预决算、资金拨付管理,负责政府采购、节能减排、接待等工作;信贷及利用外资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工作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对公路通行费和建设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电话:0914-4321106
(二)公路股。负责组织拟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交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计划、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项目计划和资金的上报和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拟订全县公路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抢修保通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重点交通项目,指导公路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及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审查工程项目立项设计、审核预算、交竣工验收;负责公路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审核;监督、实施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和工程质量;负责公路路政工作及路政事案的行政复议;负责归口管理交通科技、质量、建设市场、施工安全和防汛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农村公路的改造、养护规划、审定年度日常养护、工程养护计划并监督管理;负责宣传、贯彻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的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公路路产路权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保护;负责公路水毁信息统计和上报的抢修计划和水毁工程计划的审批;负责指导全县县乡村道路桥梁的日常监管;负责公路养护路政事案的行政复议;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综合统计和路网信息的发布。
负责组织拟定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运输行业法规、规章及有关专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车辆维修机构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船舶检验等执法门类的管理及运输行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审批线路,调控运力,指导运输结构的调整,维护平等竞争的运输秩序;负责运输行业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指导运输行业协会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承办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电话:0914-4323065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曾斌
2.办公地址:柞水县交通路01号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3861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