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柞水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做好县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四)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装备、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1793
(二)法制股
负责做好县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清理、 统计和上报备案工作。对各镇(街道办)和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晰行政执法权限,协调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申领及证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电话:0914-4326750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
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730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办、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镇办、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报道;负责机关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751
(五)基层工作指导股
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797
(六)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办理全县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许可核准、变更、注销事项;指导、监督全县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机构及人员管理;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置、办理公证员任命的审批转报事项;编制公证名册并公告;协助市司法局做好司法鉴定和司法考试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750
(七)行政复议股
负责承办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县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对行政执法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代表县政府受理涉法涉诉、控告和检举;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850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崔立民
2.办公地址:柞水县乾佑街办乾佑街武装部前院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1793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