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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司法局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

来源:柞水县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23 14:23

一、机构职能

柞水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做好县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四)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装备、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1793

(二)法制股

负责做好县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清理、 统计和上报备案工作。对各镇(街道办)和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晰行政执法权限,协调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申领及证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电话:0914-4326750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

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730

普法与依法治理

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办、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镇办、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报道;负责机关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751

(五)基层工作指导股

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797

(六)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办理全县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许可核准、变更、注销事项;指导、监督全县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机构及人员管理;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置、办理公证员任命的审批转报事项;编制公证名册并公告;协助市司法局做好司法鉴定和司法考试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750

行政复议

负责承办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县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对行政执法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代表县政府受理涉法诉、控告和检举;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914-4326850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崔立民

2.办公地址:柞水县乾佑街办乾佑街武装部前院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1793

 

文稿编辑:张玉西